“无人机属于航空器的一种,我国已有的民航法律法规体系中,许多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无人机。随着无人机应用领域越多,有关无人机的专门监管制度也正在建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国柱对我国无人机监管制度进行了深入系统研究。
他举例说,2009年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无人机的专门管理规定。此后,该局又发布了一些关于无人机监管的规定,其中比较受关注的是2017年5月16日开始实施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这项规定要求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必须在无人机使命登记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并粘贴登记标志,否则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
“我国的空域均为管制类空域,任何航空器都必须遵守空域管理的规定。无人机也不例外。”
高国柱说。2018年1月向社会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空管委制定,其中专门对无人机的飞行空域进行了规定:除空中禁区、机场、军事禁区、危险区域等周边一定范围内,微型无人机无需批准,可以在真空50米以下空域飞行,而轻型无人机只可以在真空120米以下空域飞行。“虽然目前该条例还没有正式发布实施,但现有的民航法律、法规也同样适用于对无人机的飞行空域管理。”也就是说,无人机绝不是想飞就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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